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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工程与食品科学学院

为了确保毕业设计实践教学环节的顺利进行,实现培养目标,根据《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学院特作如下规定:
  一、在毕业设计全过程中实行考勤,因故不能出勤者必须履行请假和销假手续。
  
二、请假
  
1、 三天以内者学生必须写出申请,经指导教师签字、辅导员签字后交教学科存档。
  
2、 三天以上者经指导教师、辅导员签字后必须经副书记批准、签字后交教学科存档,病假应有医院诊断证明。
  
3、 到自行联系单位实习,除办理请假手续外,需提供实习单位的实习证明,实习时间规定为一个月之内。一旦超过一个月,实习时间在一到两个月之间毕业设计最好成绩为及格;若实习时间超过两个月将取消毕业设计答辩资格。
  
三、销假
  
假期结束后,到教学科销假。到外单位实习者销假时提交实习鉴定。
  
四、考勤处分
  
根据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出现以下情况将给予相应处分。
  
1、 无故缺勤者以旷课论,毕业设计每天计6学时;
  
2、一学期旷课累计10学时给以警告处分;
  
3、 一学期旷课累计20学时给以严重警告处分;
  
4、 一学期旷课累计30学时给以记过处分;
  
5、 一学期旷课累计40学时给以留校察看处分;
  
6、 一学期旷课累计50学时给以勒令退学处分。
  五、指导教师进行考勤登记。前三周一般为收集资料,制定设计方案,
作为毕业设计的准备阶段,从第四周开始学校督导室、教务处、学院将不定期对学生的出勤情况进行抽查。
                                                                 二○一○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