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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工程与食品科学学院

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过程是高等学校实现本科培养目标要求的重要阶段。毕业设计(论文)是学生在校期间毕业前的最后学习阶段,是学生运用已学的知识进行依次全面深化、提高的综合训练过程,是学生素质与能力培养效果的全面检验,是对学生的毕业及学位资格进行认证的重要依据,是衡量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的重要评价内容。搞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对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为了确保毕业设计实践教学环节的顺利进行,实现培养目标,根据《山东理工大学关于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的规定,学院特作如下规定:
   1、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必须由具有讲师(或相当于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科研人员或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助教不能独立指导毕业设计(论文),但可以协助指导教师工作。
   2、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应具有实际设计、研究工作的经验,具有与课题有关范围内较全面的知识,教风严谨、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能够做到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严格要求学生。
   3、为确保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每位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7人。指导教师在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期间,要有足够的时间与学生直接见面与指导,每天不少于2小时。
   4、指导教师对毕业设计(论文)的业务指导,应把重点放在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方面,应在关键问题上指导、把关,并在具体细节上要大胆放手,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5、指导教师要端正指导思想,把培养人才放在首位。要善于教书育人、因材施教,启发引导,要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力争在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达到“既出人才,又出成果”的双重目的。
   6、指导教师负责指导学生执行开题报告、调查研究、文献检索、方案制定、实验、上机运算、论文撰写、答辩等各项工作。编写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并在学生进入课题前填好任务书上有关栏目后下发给学生,并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
   7、指导教师应在毕业设计(论文)内容上对学生提出具体要求,如学生应完成的计算机工作(包括上机)、各项实验数据、查阅中外文献资料、硬件制作、绘制图纸数量、文献综述、开题报告、毕业设计说明书、毕业论文等。
   8、指导教师必须在学生答辩前审查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内容(包括设计说明书、计算资料、实验报告、图纸或论文等),并认真填写毕业设计(论文)考核评语。
   9、指导教师在整个毕业设计(论文)环节中,应按教学计划的规定,满足学生对指导答疑周学时数的要求。教师因公事或因病请假,应事先向学生布置好任务或委托其他人代为指导。请假超过两周者,院系领导应及时调整指导教师。
  10、学生在校外单位实习、做毕业设计(论文)时,指导教师应代表学校与有关单位一起,落实好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有关的工作。学院规定学生到实习单位实习时间最多为一个月。超过一个月,在1-2个月之间,扣30%的毕业设计工作量,超过两个月的扣60%的毕业设计工作量。
                                                                            二○一○年五月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