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学生科 发布时间:2017-11-27 浏览次数:528
1.学院网站添加新闻,先在word文档编辑好。字体为宋体;字号为小三,段落为单倍行距1。重要新闻发布在学院网站“学院动态”栏目,上传封面图,再复制到“图片新闻”栏目。
2.学院四个行政科室均有学院网站后台管理账号,学院网站分八个专栏,其中“学院概况”、“规章制度”、“师资队伍”由综合办公室负责日常更新维护,“人才培养—本科生教育”、“教学工作”、“学科科研”由教学科研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更新维护,“人才培养—硕士生教育、博士生教育”由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更新维护,“学生工作”由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更新维护,“党建之窗”由党务秘书负责日常更新维护。
3.新闻及其他内容按照应发尽发原则。委托学生记者发布新闻稿需经活动负责人审核;教职工发布新闻稿及其他内容需经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院领导审核。
4.新闻稿件需特别注意领导姓名、称谓、位次是否准确。学院网站、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平台新闻发稿可出现学院具体师生、科级、处级干部姓名,其他媒体发稿一律用职务名称或“负责人”,不出现具体姓名。
5.学院综合办公室负责发布行政管理等相关新闻;教学科研工作办公室负责发布教学科研等相关新闻,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发布研究生教育管理等相关新闻,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在网站和微信平台发布党建和学生工作等相关新闻。学院新闻发布主要依托学院网站和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两个平台。(学院官微投稿可联系学生管理员孙洪涛同学,该生微信号:sunhongtao1996;电话:17864305301)
6.外宣稿件学院标题名为“农工学院”,文中首次全称为“农业工程与食品科学学院”,但内宣在学院网站和微信平台发布时,学院标题名和文中统一为“我院”。
7.发布新闻稿件须在文末加括号署作者姓名,单篇新闻作者不超过两人。
8.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平台鼓励原创作品,文末须注明撰稿人姓名、摄影人姓名、编辑人姓名、审核人姓名、总审人姓名。
9.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如转载他处文章,若原文转载,须注明文章来源。如进行二次编辑后发布,须注明文章来源、编辑人姓名、审核人姓名、总审人姓名。
10.新闻稿件如未经审核,擅自发稿,导致出现文责事故者,学院将视情节严重,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
11.学院展板、院报需在分管宣传老师指导审核下分别制作和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