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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工程与食品科学学院关于开展“农工先锋”党支部、“农工先锋”共产党员评选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党建工作,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更好地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本着“评先进、学先进、比先进”的宗旨,结合我院党建工作实际,现开展“农工先锋”党支部、“农工先锋”共产党员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农业工程与食品科学学院全体党支部和教工正式党员

、评选原则  

1.实绩明显与群众公认相结合

2.党员推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   

、评选条件

(一)“农工先锋”党支部评选条件

1.组织建设好。支部班子和党员队伍整体素质较高,支部工作机制和规章制度健全。较好的团结带领支部党员开展好各项活动。认真落实党支部工作条例和“三会一课”制度,出色地完成党总支交给的各项任务。

2.工作业绩好。根据党员思想实际,采取各种方式加强和改进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深入开展经常性的学习教育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积极进行支部工作创新,党员队伍整体素质较高,先进性体现较好,战斗堡垒作用发挥突出。积极争创先进基层党组织,党员在本职岗位上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支部推动系部工作的开展卓有成效,系部目标任务完成得好,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成绩显著。

3.师生反映好。支部的各项工作符合师生员工的意愿,工作实绩得到群众公认。党员心系师生,作风正派,密切联系群众,群众满意度较高。

(二)“农工先锋”共产党员评选条件

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即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守纪律、带头弘扬正气。具体评选标准如下:

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大精神,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党中央保持一致,遵守党的章程,严格履行党员义务。

2.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党性强,作风正,廉洁自律,秉公办事,顾全大局,正确处理集体和个人利益的关系。  

3.牢记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积极投身学院的各项改革,爱岗敬业,务实创新,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不计名利得失,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做群众的工作,关心群众生活,虚心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在群众中威信较高。      

5.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带头为人师表,关心热爱学生,刻苦钻研业务,有较高的业务水平。  

6.工作业绩突出(教学成绩、班级管理、学科建设、分管工作等各方面工作表现突出,如获得“优秀班级导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教学能手”等称号以及指导学生在省级以上获得各种奖励。)。  

、评选程序    

(一)“农工先锋”党支部的评选

1.申报。各党支部填写《“农工先锋”党支部评审表》,报送学院党总支。

2.评议。党总支召开会议结合申报党支部材料和工作实际,进行评议。

3.公示。对拟评选为“农工先锋”党支部,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征求党内外师生意见。

4.研究确定。根据评议和公示情况,研究确定“农工先锋”党支部名单。

  (二)“农工先锋”共产党员的评选

1.申报。各党支部根据学院“农工先锋”共产党员条件要求和推荐人数充分酝酿,研究提出本支部推荐人选,填写《“农工先锋”共产党员登记表》,报送学院党总支

2.评议。学院党总支召开会议对各支部推荐人选进行评议

3.公示。对拟评选为“农工先锋”共产党员,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征求党内外师生意见。

4.研究确定。根据评议和公示情况,研究确定“农工先锋”共产党员名单。

有关事项

(一)评选数量

 “农工先锋”党支部的评选比例在学院党支部总数的40%左右,“农工先锋”共产党员的评选比例在教工党员总数的20%左右。

(二)评选要求

1.各党支部要充分重视评选工作,将评选活动作为推动支部规范化建设,加强党员先进性教育的重要手段。要以评选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总结工作、交流经验、学习先进、振奋精神,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

2.评选过程中各党支部要注重舆论氛围的营造,弘扬正气,树立典型,积极宣传典型事迹,充分发挥榜样的带动作用。

3.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进行推荐和评议,真正做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

(三)颁奖表彰

 “七一”前后召开表彰大会,对获得“农工先锋”党支部和“农工先锋”共产党员荣誉称号的党支部和共产党员,进行表彰奖励。

请各党支部于622日前,将《“农工先锋”党支部评审表》《“农工先锋”共产党员登记表》电子版发至444265175@qq.com




农业工程与食品科学学院党总支

2020617